更生程序裁定:台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96萬債務以13.09%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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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家人重病纏身,為支付家人的醫療費用,急需用錢,但當時家中並無餘裕,鄭某遂向銀行申請貸款、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以負擔醫療費用,但長期積累下來,家庭開銷變大,經濟壓力遽增。

   

經濟狀況緊縮,還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身心壓力巨大,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債務越來越重。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實際上卻沒還到多少本金,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寢食難安。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鄭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396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償還,總清償金額為51萬,清償成數為13.09%,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344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鄭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