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士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579萬債務以11.04%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08日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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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因與家人共同創業、開設店面,需要資金,故向銀行貸款、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資金花用,但景氣不好、營運狀況不佳,終以歇業收場。

   

經濟狀況緊縮,還要扶養未成年子女、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拼命工作卻因此讓身體出了問題影響工作,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張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士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578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8877元,總清償金額為63萬元,清償成數為11.04%,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514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張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