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高雄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18萬債務以18.33%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8年01月26日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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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由於與家人共同創業、開設店面,需要資金,故向銀行貸款作為資金,但景氣不好,營運狀況不佳,終以歇業收場,失去工作、不僅要負擔整個家庭的開銷,還要煩惱各種借貸的還款,甚至因利息金額越滾越大,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根本無力清償,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最後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陷入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的困境,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苦不堪言。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王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318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8100元,總清償金額為58萬元,清償成數為18.33%,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259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王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