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行政院內政部依法公告社會服務團體-法律輔導協會成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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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九十七年金融風暴席捲全球,其中台灣民眾於此風暴當中無一不受傷慘重;不論是投資市場(股票、基金)上的情況慘重,甚至連我國的金融機構也疲於解決各種國內的金融危機,其中亦包括雷曼兄弟的連動債投資失利、九十五年度銀行公會推行的債務協商機制,許多債務人協商後毀諾狀況不斷攀升、股市投資市場投資人信心不足、九十七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實施(雖條例明訂使負債務之消費者得依本條例所定程序清理其債務,以調整其與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之公平受償,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更生及社會經濟之健全發展。
但多數民眾仍不知如何提出申請,為避免申請人,受他人將消債條例複雜化,特提供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免費法律諮詢協助,期盼「讓債務更生成為可能」得儘早獲得到經濟信用重生。省錢的方式給有需要民眾及會員,確保訴訟公平權益)。再者;金融機構之信用卡、現金卡等無擔保債務之各類金融潛在問題,無一不造成全國民眾(卡債族)生活困難,並造成許多家庭支離破碎甚或國人自殺率提高等社會問題,為協助消費者於此金融風暴當中重新建立良好投資理財及理債概念及正確消費者於消費金融市場當中建立完整財務管理概念;並且協助規劃國人於台灣金融市場上應建立之各類財富、財務管理計劃,特成立「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亦希望藉此防範國人於未來參與各類消費金融商品投資或消費金融借貸時發生二次傷害,並得協助國人於此次全球金融風暴當中重新建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