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協商核准:前置協商核准128期0%月付3000元

作者:秘書長 於 2019年01月31日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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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擔任前夫的連帶保證人,對方卻沒有按期繳款、離婚後也杳無音訊,導致債權人轉向保證人討債,蔡某只好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但突然背上一筆債務,使得經濟狀況變得緊繃起來。

  

收入減少,還要扶養年邁雙親,家庭失和、收支失衡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一旦工作,辛苦賺來的薪水就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最後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害怕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蔡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將總共67萬元的債務,以38萬元償還,分128期0%利率,每期月付金為3000元,減免掉29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蔡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