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協商核准:前置協商核准170期0%月付3000元

作者: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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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由於擔任朋友的連帶保證人,對方卻沒有按期繳款、最後杳無音訊,導致債權人轉向保證人討債。

   

張某逼不得已只好到處借款處理,但突然背上一筆債務,使得原本就不優渥的經濟狀況變得緊繃起來,然而經濟狀況緊縮,還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身心壓力巨大,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實際上卻沒還到多少本金,又不可能因此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寢食難安。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張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將總共84萬元的債務,以51萬元償還,分170期0%利率,每期月付金為3000元,減免掉33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張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