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協商核准:前置協商核准180期2%月付463元

作者: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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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某因突然被裁員、失去工作,後續就業也都做不長久,收入微少的狀況下,只好到處借款,甚至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日常生活花用,卻仍舊解決不了財務困境。

 

經濟狀況緊縮,還要負擔一堆貸款費用,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拿不出錢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最後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害怕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阮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將總共42萬元的債務,以7萬元償還,分180期2%利率,每期月付金為463元,減免掉35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阮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