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協商核准:前置協商核准 48期5%月付2,288元

作者:秘書長 於 2016年11月03日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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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某由於突然被裁員、失去工作,收入微少的狀況下,古某逼不得已只好到處借款作為日常生活花用,以應付家中開銷,卻仍舊解決不了財務困境。

    

然而經濟狀況緊縮,還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身心壓力巨大,夫妻之間產生嫌隙,家庭失和,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躲債多年,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最後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但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害怕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寢食難安。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古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將總共10萬元的債務,以9萬元償還,分48期5%利率,每期月付金為2288元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古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