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高雄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710萬債務以9.19%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08日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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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由於自行創業、開設店面,需要資金,故向銀行借貸作為基金使用,不料恰逢金融危機,市場氣氛低迷,投資失利告終,甚至要賠上積蓄以填補財務缺口。

  

經濟狀況緊縮,還要扶養年邁雙親與未成年子女,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身心壓力巨大,夫妻之間也因此產生嫌隙終致離婚,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實際上卻沒還到多少本金】,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寢食難安。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張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709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9055元,總清償金額為65萬元,清償成數為9.19%,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644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張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