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高雄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11萬債務以9.25%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08日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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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由於未成年子女的患有特殊疾病,為支付醫療費用,急需用錢,但當時家中並無餘裕,張某逼不得已只好到處借款、向銀行借貸、甚至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來分擔醫療費用,但長期積累下來,經濟壓力遽增。

   

除此之外,還要扶養雙親、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苦不堪言,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遑論本金,又不可能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張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311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4000元,總清償金額為28萬元,清償成數為9.25%,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282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張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