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新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34萬債務以23.34%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04日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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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聽信親戚的蠱惑,為投資事業,便向銀行借貸作為基金使用,不料恰逢金融危機,市場氣氛低迷,投資失利告終,甚至要賠上積蓄以填補財務缺口,經濟狀況變差,還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債務越來越重。 

 

如若不四處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卻連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遑論本金,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清償,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李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334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還款,總清償金額為78萬元,清償成數為23.34%,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256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李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