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台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176萬債務以22.39%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03日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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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因擔任家人的連帶保證人,對方卻沒有按期繳款、最後杳無音訊,導致債權人轉向保證人討債,方某逼不得已只能到處借款,突然背上一筆債務,使得原本就不優渥的經濟狀況變得緊繃起來。

然而經濟狀況變差,還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身心壓力巨大,甚至導致家庭失和,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拿不出錢還款,先前的借貸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如若不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實際上卻沒還到多少本金,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寢食難安。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方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175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還款,總清償金額為39萬元,清償成數為22.39%,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136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方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