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裁定:高雄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211萬債務以19.95%償還

作者: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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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與配偶離婚,成為單親媽媽,獨自扶養子女,然而僅依靠一人的收入根本無力負擔整個家的開銷支出,急需用錢、否則連生活費都不夠,遂向銀行借貸、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日常生活花用,以應付家中開銷,卻仍舊解決不了財務困境。

 

經濟狀況緊縮,還要負責撐起全家,勞碌導致身體出了問題影響工作,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無法正常還款,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自此惡債纏身。

 

四處躲債,是為了避免討債催收,然而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仍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遑論本金,卻又不可能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換工作,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名下不敢有財產,害怕被查封拍賣,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

 

身心俱疲、壓力巨大,幸而王某找到法律協會,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最後裁定將原本211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5852元,總清償金額為42萬元,清償成數為19.95%,其餘免責,相當於減免掉169萬元不用還!

 

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讓王某可以穩定工作,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找回正常生活、重建信心、用希望點亮未來!